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虚拟资产服务法》草案,旨在提高虚拟资产业务的监管清晰度并加强投资者保护。
3月25日,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虚拟资产服务法》草案,概述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许可规定、稳定币发行标准以及增强市场诚信和保护投资者的措施。
具体而言,草案概述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标准,包括组织结构、资本和人员资质要求。草案还授权银行发行与新台币挂钩的稳定币,但前提是获得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满足规定的标准。为确保市场诚信,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还被授权进行检查、强制合规并对不合规行为实施处罚。
金管会已启动为期 60 天的公开咨询期,让利益相关方就草案提供反馈意见,并计划于 6 月 30 日前将最终法律提交给行政院。
《虚拟资产服务法》倡议凸显了台湾致力于为虚拟资产提供更清晰的监管规定、确保投资者保护和打击洗钱的承诺。这些努力始于 2024 年 10 月,当时金融管理委员会推出了最新的反洗钱措施,要求所有虚拟资产服务供应商在 2025 年 9 月之前向政府注册,否则将面临处罚,该法规将于 1 月 1 日生效。作为这些法规的一部分,虚拟资产服务供应商还必须每年准备一份全面的风险评估报告,并在次年 3 月底之前提交给金融管理委员会。
除了为加密货币行业提供更清晰的监管规定外,FSC 还通过多项战略举措积极鼓励机构采用加密货币。值得注意的是,FSC 已于 2025 年初启动了加密货币托管服务试点计划。它还批准了多只面向专业投资者的外国加密货币交易所交易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