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议会新提出的一项法案旨在允许州政府机构接受加密货币作为一种支付方式。
由议员克莱德·瓦内尔 (Clyde Vanel) 发起的议会法案 A7788 提议,各机构可以开始接受比特币 (BTC)、以太坊 (ETH)、莱特币 (LTC) 和比特币现金作为罚款、税款、租金和其他欠州的款项。
该法案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提交,将通过增加第 4-b 条来修订《国家财政法》,授予机构与加密货币发行者或支付提供商签订协议的权力。
这些协议将定义如何处理付款以及国家可以接受或拒绝加密货币交易的条件。
一旦颁布,州政府机构可以接受加密货币作为广泛义务的支付方式——前提是加密货币发行者确认最终和无条件付款。根据该法案,机构还可以要求付款人支付服务费以抵消交易成本,包括支付给加密货币发行者的费用。
该法案强调,只有当政府收到加密货币发行者全额法定货币付款后,债务才被视为已清偿。这确保政府规避波动风险,并维持会计准则。
这并非纽约州首次提出此类立法。此前的几届会议上也曾提出过类似的版本,包括A9782法案(2017-2018年)、A1500法案(2019-2020年)和A2532法案(2023-2024年),但均未正式成为法律。
该法案目前已提交议会政府运营委员会审议。如获批准,将在成为法律后90天生效。